纸箱加工合同定作人:江苏劲芯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编号:2015042101签订地点:盱眙承揽人:盱眙县xx纸箱包装厂签订时间:2015年_4_月_24日第一条、加工物、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期限:产品名称规格尺寸数量含税单价(元)金额(元)交货日期畅爽水蜜桃味600ml*15瓶10002
302300
00定稿后一星期畅爽青柠味600ml*15瓶10002
302300
00制版费2300
00合计金额(大写)伍仟贰佰元整第二条、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纸箱尺寸为内径尺寸:长36
2cmx宽21
6cmX高22
3cm,三层彩色胶印,纸张材料不低于“瓦楞110g/平方米,面纸230g/平方米”标准
第三条、承揽人负责纸箱尺寸和图案的设计,确保符合定作人产品包装的要求
定作人有义务协助承揽人并提供拥有的图片、尺寸等资料
第四条、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承揽人送货到定作人指定地点
(盱眙盱城镇工业集中区)第五条、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交货按本合同第二款验收
第六条、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至加工物验收入库后7日内
第七条、加工货款的结算及期限定作物入库7日内付清全款
第八条、定作人在签定本合同时预交定金人民币贰仟元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本合同期潢或一方违约另一方提出
第十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按期支付货款的,定作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承揽人未及时交货,按总货款的3%/天向定作人支付违约金,其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顺序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复印件等同原件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定作物单品累计数量达到4000只时退还制版费或抵充货定作人(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