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大纲Ⅰ教学内容导论【教学目的和要求】要求学员了解本课程的研究对象及有关知识,为学习以后各章打下基础。【教学内容】第一节《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概述一、《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主要内容《国际贸易实务》是研究国际货物买卖的有关理论和实际业务的课程;是一门方针政策与业务技术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政策性和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它包括下述内容:(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各项条款,也即商品交易的各项交易条件,是买卖双方当事人买卖特定货物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这些条款主要包括:1.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2.贸易术语和商品价格;3.货物运输及货物运输保险;4.货款的收付;5.争议的防止和处理,包括商品检验、索赔、仲裁、不可抗力等。(二)与各项合同条款相关的知识。(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四)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贸易方式。(五)与上述内容有关的法律、规则、惯例、各国特别是我国的政策规定。本课程就是以国际货物买卖为对象,以合同条款为重点,具体介绍买卖合同的内容以及订立和履行的基本环节。二、本课程所处的地位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及规则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及规则,概括起来,有以下三种:一、有关国家的国内法不同的国家往往对同一问题的有关法律规定不相一致,产生“法律冲突”。国内法中往往规定了冲突规范的方法,我国《合同法》第126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非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二、国际贸易条约重点介绍《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三、国际贸易惯例(一)国际贸易惯例的含义;(二)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效力第三节进出口贸易的基本业务程序简介重点介绍出口贸易的基本业务程序。一、出口交易前的准备二、出口交易磋商和合同订立三、出口合同的履行第二篇合同的标的【教学目的和要求】要求学员通过本篇学习初步掌握各国有关买卖标的的法律规定,合同中对标的规定的方法和有关知识。【教学内容】第一章货物的名称与品质一、在合同中约定品质的方法有:(一)凭实物表示1.看货成交2.凭样品买卖(1)凭卖方样品买卖中卖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2)凭卖方样品买卖中卖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二)凭文字说明表示1.凭规格、等级或标准表示“良好平均品质”(F、A、Q)的含义和用法。2.凭牌号或商标3.凭产地名称4.凭说明书和图样二、订立买卖合同中的品质条款应注意的问题第二章货物的数量卖方违反数量规定的法律后果。一、度量衡制度国际贸易通常使用的度量衡制度有公制、英制和美制,此外,还有国际单位制。我国对外贸易中对度量衡的有关规定。二、数量的计算(一)计量单位(二)重量的计量方法1.按毛重;2.按净重;皮重的计算方法有:按实际皮重、按平均皮重,按习惯皮重、按约定皮重等四种;3.按公量;4.理论重量;5.法定重量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如果规定按重量计量或计价,而未规定计算重量的方法时,根据惯例,应按净重计量。三、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一)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商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有的也规定确定数量的方法。(二)数量的机动幅度条款溢短装条款”(Moreorlessclause)的规定方法和注意问题。“约”数的使用。第三章货物的包装货物按有无可分为散装货、裸装货和包装货。一、货物包装的分类包装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两种。运输包装又分为单件运输包装和集合运输包装。集合运输包装有集装包或集装袋。二、运输包装的标志(一)运输标志(二)识别标志通常包括货物名称、货号、毛重、净重、包装尺码、产地等。(三)指示性标志(四)警告性标志在销售包装上也有各种标记。三、中性包装、定牌和无牌的含义及其运用。四、买卖合同中的包装条款第四章商品的追加服务一、追加服务的种类二、机电产品买卖合同中有关追加服务的规定第五章贸易术语【教学目的和要求】贸易术语是本课程的重点内容。要求学员通过本章学习掌握各种贸易术语、特别是一些主要贸易术语的含义及其运用。其中着重了解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几种主要术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