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XX县XX镇人民政府与大豆深加工项目合同书二0一二年合同书甲方:河南省XX县XX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大豆深加工项目(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快XX县发展的步伐,充分合理发挥资源优势,促进我镇经济发展,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项目选址于县工业集聚区,总投资2.0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达1.07亿元,总占地180亩。主要建设15万吨/年低温豆粕生产线。1・5万吨/年大豆浓缩蛋白生产线和1000吨/年浓缩磷脂生产线。有关投资的具体事项经双方协商,合同如下: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协调地方关系及有关证件手续的办理,包括:工商证、土地证、环境证书、税务及一般纳税人证书,费用由乙方负责。2、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3、有权指导乙方的计划、统计、财务、审计、价格、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对乙方实行优惠政策。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厂房建设设备的购进、安装及调试、生产技术和产品加工销售。2、按照国家政策,按时交纳各种税费。3、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4、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该合同。如因乙方经营不善,导致停产、倒闭、转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三、合同期限暂定二十年,即二0—二年六月二十五日至二0三二年六月二十五日止。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如出现不履行合同或无故终止合同均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要赔偿乙方全部投资,如乙方违约应交清合同期内的各种税费。五、本合同不受双方领导人变更的影响。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甲方:河南省XX县XX镇人民政府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乙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二0一二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