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合作合同书甲方:萝北县人民政府乙方:浙江嵊州浙东投资有限公司为加快名山旅游名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解决名镇建设资金短缺问题,甲、乙双方就招商引资由乙方投资建设新区集中供热锅炉房,供热外网项目及开发经营房地产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一、乙方为甲方垫资建设新区集中供热锅炉房1320廿及供热设备和供热外网7500米,该项目投资概算为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建设指标以经批准的具体规划设计为准。该项目由黑龙江“书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工程造价按照黑龙江现有最新有效定额及信息价标准为准。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即向甲方预付土地款人民币2000万元投资款甲方资金到位后及预付给“黑龙江书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1000万元施工款。以确保工程顺利施工以及竣工。二、甲方为乙方提供20公顷土地用于商业住宅开发(具体位置见附图),以抵顶乙方先期垫付2000万元资金。土地价格按现行国家规定,容积率1.5,商服160元/廿,住宅用地95元/廿。抵顶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抵顶多余部分由甲方返还给乙方。(如摘牌遇到另外开发商摘牌拿走,所产生的溢价全部归乙方所有)三、甲方承诺尽快完成该地块的报批手续,如急需开工的项目可一事一议,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四、乙方参加挂牌竞买报名时,乙方上述公益事业的2000万元投资额等额抵充报名保证金,乙方公司成功受让后该款项等额抵充土地出让金。五、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萝北县旅游名镇招商引资项目,享受甲方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土地出让优惠政策除外)。六、合同签订5日内乙方将2000万元会如甲方账户,乙方保证在7日内开工建设,2011年10月10日前完成全部供热工程。七、违章责任: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合同义务,若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全部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万元,并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土地出让工作并颁发相应土地使用证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返还乙方工程实际投入全部款项,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3:如乙方自己不到位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反如发生争议,约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生效。甲方:萝北县人民政府乙方:浙江嵊州浙东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