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SET印章管理办法一、印章管理及使用规定1、公司印章由专人保管,任何情况下不得将印章擅自交给他人保管、使用
2、建立使用印章登记制度,所有印章使用须登记备案
3、公司印章正常使用范围:①总经理签发的文件;②各类经济合同或业务协议须有总经理(法人代表)签字,或由总经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分管领导签字;③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证明的使用,须总经理签字同意;④公司财务报表盖章须有财务部经理签字;⑤各类业务联系的介绍信,员工正常情况的证明;4、市内携章外出需两人同行,其中一人须主管级管理人员以上
总部、子公司、分公司、合资公司的印章外借,按其相应的流程处理
5、印章严禁带出所在地之外的其他城市,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总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使用人持特批单到行政文秘处办理领用手续
6、印章使用的特殊规定:①一律不对外出具担保证明;②一律不出具空白介绍信;-1-③若总经理(法人代表)外出,须经总经理(法人代表)签字的文件盖印,必须有总经理(法人代表)的签字或电话通知方能盖印;④一律不出具空白支票
二、公司部门印章管理及使用规定1、商品部合同专用章、人力资源部印章由本部门保管,总部公章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财务专用章由法人代表、总经理保管或由其授权财务部保管
2、印章严格管理,使用部门印章须经部门经理同意方可使用
3、建立印章登记制度,所有的印章使用必须登记备案
4、财务部印章严格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
5、若印章保管人工作调动,部门经理应及时通知总经理办公室,并在部门办好印章交接手续
6、如因部门更名、合并、撤销,则该部门印章同时作废,总经理办公室应将该部门印章及时收回,并销毁
三、用印要求1、在落款处盖红印要端正、清晰,加印位置应“齐年盖月”
2、在带存根的公函、介绍信盖印面处,一处盖公函(介绍信)连接处,一处盖落款处
四、印章保管人有权拒绝在与公司有关印章管理规定相违背的文件上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