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企业股份制改建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与会计处理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建,无论是整体改建、分立改建还是合并改建,都必须对改建企业原有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它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予有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并报有关主管部门立项确认
本文结合《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和改建调账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谈谈因股份制改建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会计处理
一、资产评估增值的确认资产评估增值的确认,是进行税务、会计处理的前提
理论上讲,确定资产评估增值,包括确认增值额和增值额的入账时间
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建,资产评估的增值或减值,应以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被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的金额为增值额或减值额,以报告的批准时间为入账时间
实务中,资产评估是评估单位对改制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估价的过程,评估基准日与被评估企业的调账日并不一致
从基准日到评估报告批准日期间,被评估企业的资产还会发生变动,因此,入账时间实际上应为企业的调账日,增值额须以批准增值额为依据,视评估期间资产变动情况进行调整,调整的原则是:1、评估期间资产数量增加,增加部分按取得资产的实际成本确认其价值,与评估增减值无关;2、评估期间资产数量减少,资产减少的价值,已不包括在调账日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减少原价值应确认的增减值,不再调整;3、只有评估基准日后评估发生增减值而且调账日仍存在的资产,必须在评估报批准增减值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现举例说明调账日评估增值额的最后确认
例1某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建,2001年9月1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11月30日为资产评估调账日
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中房产类原值5000万元,已提折旧2500万元,评估确认原值5200万元,折旧2500万元;流动资产中原材料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