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久立特钢有限公司制氧车间异地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章总论1.1项目由来1.1.1项目背景及其实施的必要性湖州久立特钢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不锈钢冶炼和棒、线材开发与生产的全国最大的民营不锈钢专业制造型企业,是市重点骨干、明星企业,是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50强之一,公司一直被湖州市人民政府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银行资信AAA级企业,也是浙江省最早取得不锈钢冶炼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之一,2002年5月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久立”商标为全国驰名商标。公司位于浙江省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家埠工业区。该公司制氧车间现位于杨家埠工业园区,位于久立特钢生产厂区东北侧约1000m处,占地面积1.5万m2,建筑面积4500m2,生产职工10人,实行2班制生产,生产能力、产量:500万立方氧气、400万立方氮气。根据湖州西塞山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开发区杨家埠产业规划,由于工业区区间道路建设等需要,该公司原有制氧车间需搬迁。因此该公司根据杨家埠工业区统一规划,在杨家埠工业区16号地块(原厂区西南侧约800m)新征土地约19765m2,新建厂房及办公用房等13835m2。搬迁项目将产生工艺废气、工艺废水、设备噪声以及员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环境不利因素,为科学、客观评价项目建成后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属于化工行业,必须在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此,湖州久立特钢有限公司委托湖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搬迁项目的环境评价工作。我所评价组经现场勘察并收集相关区域的环境资料,详细研究、理解建设方提供的工程资料,在基本掌握工程有关要素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开展具体工作,并编制了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谨供环保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审查。在环评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有关方面的协助,特别是建设方、地方政府、湖州市环保局等有关专家、领导给予了大力支持,谨表衷心谢意!1.1.2评价目的1.1.3评价指导思想和原则1.2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1.2.2技术规范1.2.3项目技术文件1.2.4其他依据1.3评价标准1.3.1环境质量标准1.空气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根据湖州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按《太湖流域湖州市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及2010年中期规划》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最终纳污水体旄儿港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3.声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噪声搬迁项目位于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家埠工业区16号地块,属于工业区且周边没有村民住宅等敏感点,因此区域声环境执行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3类标准。(2)车间噪声车间内噪声执行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1.3.2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排放标准本搬迁项目所在地无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2.噪声排放标准(1)施工期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2)厂界噪声搬迁项目位于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家埠工业区16号地块,且周边没有村民住宅等敏感点,因此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Ⅲ类标准。3.固体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场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固废标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1.4评价因子及评价等级的确定1.4.1评价等级1.地表水本搬迁项目所在工业集中区无集中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远<5000t/d。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纳污河道为旄儿港,该河道为三类功能区,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2.环境空气本搬迁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废气为少量的氮气等气体,无工艺废气产生,因此,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