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印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公司”或“公司”)印章、介绍信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印章是指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以及凭证文书等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及效力作用而使用的印章;介绍信仅限在职员工公出、工作等用
第三条印章的分类:(一)董事会印章;(二)公司公章;(三)各类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质检专用章、报关专用章、出口发票专用章、收料专用章;(四)专用私章:法定代表人专用私章、财务负责人专用私章;(五)各部门工作印章;(六)党委印章;(七)工会印章
第二章印章、介绍信的保管第四条公司总经理授权由公司办公室指定专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第2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页章、介绍信的管理工作,监督印章、介绍信的保管和使用
第五条印章管理人:印章管理人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使用管理印章
各类印章的管理人如下:(一)董事会印章由董事长管理;(二)本规定第四条第二至五项印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以下人员管理:1、公司公章:公司办公室主任;2、各类专用章:①合同专用章:主管的副总经理;②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部主任;③质检专用章:质量检验部主任;④报关专用章、出口发票专用章:主管副总经理;⑤收料专用章:供应部主任
3、各部门工作印章:各部门负责人
4、专用私章:①公司法定代表人专用私章:办公室主任;②公司财务负责人专用私章:财务部主任(组织机构调整后,交由公司财务总监保管);(三)党委、工会印章的管理人由公司党委、工会决定
第六条公司各类印章应当由管理人保管
根据工作需要印章管理人可授权其他工作人员具体保管印章,但应做好相关登记
第七条印章的刻制与更换由用章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