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5页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项目业务操作行为,保证业务有序、科学地进行,强化内部管理,防范与化解担保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担保业务主要包括对资金需求企业或个人提供委托贷款、贷款担保、履约保函三大类
一、贷款业务:是指客户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找不到投资合作伙伴,又没有其它融资渠道的情况下,提供我公司认可的抵押物,向我公司申请进行直接资金拆借、委托贷款的融资行为过程
二、贷款担保业务:是指客户在条件未能满足贷款银行要求而银行愿意接受我司担保的情况下,向我司申请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行为过程
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票据贴现担保、开具承兑汇票担保、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担保、项目开发贷款担保、设备租赁融资担保、出口退税质押贷款担保、投资经营贷款担保
三、履约保函业务:是指客户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向我司申请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向客户的债权人承诺,当客户不履行其债务时,由我司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过程
包括投标保证、加工履约保证、质量保证、维修保证、预收(付)款退款保证、分期付款保证、以及其它与珠宝首饰企业有关的保证业务
第三条本公司与客户发生的担保业务活动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担保业务人员、风险审核人员、评审人员应本着对客户负责、对担保公司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尽职调查、撰写报告、评价审查项目,不受任何单位与个人的干预与影响,坚决禁止与客户恶意串通、歪曲事实、损害担保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给担保公司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主观恶意行为造成损失的,必须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担保业务要严格按操作流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