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档案封面成都派瑞酒店后勤部制二〇一二年三月卷内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页码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酒店消防制度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4成都派瑞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二)5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5-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5-2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5-3消防管理组织领导机构5-4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名单5-5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5-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登记表5-7消防设施器材登记表5-8自动消防系统登记表5-9消防队消防装备配备情况5-10酒店消防应急疏散预案5-11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5-12防火检查表、巡查记录表及说明5-13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5-1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表卷内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备注5-15火灾情况记录表5-16消防奖惩情况记录(一)(二)5-17动用明火情况记录表5-18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书5-19成都派瑞酒店安全管理责任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火灾预防第三章消防组织第四章灭火救援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三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