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1总则1
1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交通运输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6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
1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1
2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1
3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1
4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1
5提出有关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
7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
1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1
2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的位置和用地范围;1
3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1
4对网络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1
5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
8城市客运交通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结合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组成公共交通、个体交通优势互补的多种方式客运网络,减少市民出行时耗
9城市货运交通宜向社会化、专业化、集装化的联合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