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SEI/RSH-02
0(1)受理号:(印刷,年份+6位数字)检验受理单(1)(定期检验)□技监站□窗口受理□现场受理使用单位安全责任人手机号码产权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使用单位详细地址区/镇村/工业区路/栋号维保单位(盖章)检验联系人手机号码申报种类**Expressionisfaulty**定期检验**Expressionisfaulty**年度检查**Expressionisfaulty**全面检验**Expressionisfaulty**内部检验**Expressionisfaulty**外部检验**Expressionisfaulty**耐压试验检验设备一览表(本栏填写不完可附页)序号设备名称设备注册代码/设备编号使用证号/出厂编号申报种类约检日期检验费123456789101112报告发放方式:窗口领取□快递邮寄□(快递邮寄由收件人付费)是否派车接送:是□否□交通费合计:元受理确认使用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代表人:(签章)日期:检验单位:(业务专用章)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东莞分院代表人:(签章)日期:备注注:受理单一式三份,签章后生效,此单作为领取检验报告凭证,请妥善保管
报检须知为提高特种设备检验覆盖率,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编制此须知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1报检单位直接到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东莞分院(以下简称东莞分院)申报检验
2报检单位可通过电话预约向东莞分院申报检验
(承压类预约电话:076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