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地质测量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部分,也是煤矿安全工作的基础
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二条地质测量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考核期内未发生影响一个采区以上的透水事故、重大井巷工程事故及透巷伤亡事故等重大工程责任事故
第三条检查与评分定级办法
1、地质测量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总分在90分及以上;二级:总分在85分及以上;三级:总分在80及分以上
2、因地测责任事故造成死亡1人者,地测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死亡2人取消评级资格
3、未按规定配备先进的物探设备和开展物探工作,地质测量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不能评为一级
第四条集团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检查(抽查)验收,以各次检查(抽查)的平均分作为定级的依据;集团公司未检查的,以煤炭生产子公司各次检查平均得分为基础定级,报集团公司核准
煤炭生产子公司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检查,煤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矿每季度检查面覆盖全煤矿
第五条考核评级办法见附表:附表:地质测量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项目及标准要求标准分考核评分办法总计100一、组织机构与技术管理71、煤矿地测组织机构符合下列要求⑴核定能力21万t/年及以上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及以上或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矿设地测科(部),并有分管矿领导;⑵地测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核定能力30万t/年以下煤矿:矿山测量至少23⑴无地测科(部)扣1分,无分管矿领导扣0
3分;⑵每缺一个专业的技术人员扣0
5分;⑶每缺一个测量工扣0
2分人(如只有1人,煤矿必须另行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资料审核、对算),煤矿地质、水文地质、储量管理2人及以上;30万t/年≤核定能力<6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