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2011年农业支出备选项目申报指南一、2011年农业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国务院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粮食增产、农产品竞争力增强为目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调优支出结构,优先安排涉及农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和公益性农业事业项目,适当安排农业示范性项目,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培植和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稳产高产、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
紧密结合当前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和实现农民增收的中心任务,择优安排能够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竞争力的项目,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区域布局,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农产品供求平衡和质量安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是坚持体现公共财政的原则
认真执行自治区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和市、县投资事权的划分,自治区投资主要用于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适当安排带有发展方向的示范性引导项目,原则上不安排一般性生产开发项目
三是坚持集中财力保重点的原则
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资金保重点项目以及重点项目中的重点环节,避免项目“多而散”、“小而全”,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
四是坚持项目安排与发展规划相统一的原则
按照“十二五”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以及扎实推进“三个千万亩行动计划”和自治区农业产业发展“339”工程等发展规划的要求,继续向优势农产品重点区域和特色优势、新兴产业倾斜
五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项目申报和确定,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