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广建发〔2010〕{发文号}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建设工程标准化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铁路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促进集团公司管内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和参建单位积极主动推行标准化管理、落实“六位一体”建设目标要求,切实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又好又快地完成集团公司大规模铁路建设任务,结合集团公司铁路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和集团公司作为出资人代表的其它合资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工程标准化验收(以下简称标准化验收)是指集团公司以及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含集团公司建设指挥部、筹备组和由集团公司作为出资人代表的其它合资铁路项目公司,以下同)根据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现场管理、过程控制、人员配备等对标准化建设及执行的过程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条标准化验收分为标准化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标准化设计配合组、标准化监理站、标准化项目部、标准化工地等五项验收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集团公司标准化验收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建设的常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建管处、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领导为组员,负责领导、监督集团公司标准化验收工作,审核验收结果,指导集团公司标准化验收检查小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建管处,具体负责标准化验收的组织和日常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标准化验收小组(以下简称集团验收小组):由集团公司建管处处长任组长,建管处有关人员及特邀专家组成验收小组,负责集团公司标准化验收工作
第七条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组建本单位的标准化验收小组,负责项目标准化验收工作
第三章验收标准第八条验收检查的依据为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集团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各参建单位制定的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以及《广铁(集团)公司标准化验收参考标准》(附件1)
第九条评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