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职能服务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保障和促进蓝色经济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文明富庶新做出新的贡献,现根据市委和省院的部署要求,就全市检察机关服务蓝色经济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力增强检察工作服务蓝色经济区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1、深刻理解实施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意义
国务院批复的《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十二五”开局之年获批的第一个国家发展战略,也是我国第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区域发展规划
在这一战略规划中处于核心区位置,并被赋予骨干城市地位
加强蓝色经济区建设,是实施国家海洋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和改善全市产业层次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动全市外向型经济再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也是顺应历史潮流、切合全市人民建设文明富庶新愿望的现实需要
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倍加珍惜和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关于深入推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更加主动地担负起服务保障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重大责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深入推进蓝色经济区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2、准确把握服务蓝色经济区建设的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和“一核、两带、全覆盖”空间布局、构建“八大特色产业基地”、深入实施科教兴海“三大工程”等重大决策部署,以保障全市蓝色经济区建设科学、跨越、率先发展为目标,以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根本途径,充分发挥打击、预防、教育、监督、保护等作用,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增强服务的针对性,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实效,着力营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规范有第1页共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