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及停车收费政府指导价的请示市物价局:2008年上半年,随着CPI的上涨,人员工资的大幅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运营成本增加,导致物业服务企业涨价压力逐步增大
不少物业管理公司向我协会反映,人员费用占物业服务企业支出比例过重
而人员工资近两年涨升幅度增大,新的《劳动法》实施后劳动力成本将推高企业经营成本,最终传递到物业服务价格上,如果不调高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将使物业服务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出现大面积的亏损,一些经营项目小的公司将会入不敷出,濒临倒闭
部分房地产发展商不断地向我协会反映,2002年制定的车位月租收费标准明显偏低,汽车室内车位租售比价失调,导致房地产开发公司无法回笼投资资金,迫切希望我协会向市政府及物价部门反映此状况;强烈要求调高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及车辆停放收费政府指导价,充分发挥其指导企业合理定价的意义
一、调价理由(一)近年来物价总水平不断上升,而两项政府指导价未曾作出同步调整
目前,我市车辆停放收费政府指导价于2002年6月通过《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于2005年6月份通过《中山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第一期)政府指导价》公布
两项指导价分别实施了7年多和3年多,没作出过调整
近几年,我市GDP以每年14%以上的速度在增长,物价也稳步上涨,人员工资提升,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如果这两项政府指导价不按经济发展形势作出适当调整,就会与我市经济发展速度不相适应,与物价总水平不适应,对物业服务行业定价的指导意义也会削弱
从我市统计数据反映,至2008年止,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以2002年为基期,累计上升18
6%,以2005年为基期,累计上升为11
随着物价水平的上升,我市物业管理人员人年均工资也迅速增长
2005年为12838元,2006年14548元,2007年16143元,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