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天泰中学毕业年级综合评价管理办法针对我校本届初三毕业年级学生基础较差,学习行为习惯不好的实际问题
为了使每位学生在中考复习阶段都能有所得,有所收获,充分挖掘每个学生的潜能,特制订本办法:一、适用范围:初三年级全体学生
二、分数比例设置:序号考核类型所占比例所占分值1考试4月月考10%10分2一模考试(5月)10%10分3二模考试(6月)10%10分4测试日常测试30%30分5评学学习态度10%10分课堂纪律10%10分成绩提高幅度10%10分其它表现10%10分二、具体操作:1、月考、模拟考试项所得分:实际考试成绩×所占比例=该项得分2、日常测试所得分: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完成该项得分
3、评学项所得分:每位学生由任课教师根据其学习态度、课堂纪律、成绩提高幅度等情况完成该项得分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每科4分;政治、音乐、美术每科3分;班主任7分
样例:某学生物理评学总分为30分
实际得分:30÷40×4=3分某学生音乐评学总分为35分
实际得分:35÷40×3=2
625分4、各项得分需保留两位小数
三、学生须知:1、凡适用本办法的学生,中考前根据各项所得分之和决定是否发放毕业证
60分以上(包括60分)为合格,发放毕业证
60分以下为不合格,发放结业证
(有突出表现,经任课教师一致同意者除外)
2、发生以下五种情况发放肄业证书
①毕业考试前未撤销纪律处分的学生
②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传唤的学生
③文化课综合考评三科以上(含三科)不合格
④缺勤累计超过30节,连续缺勤超过20节
⑤不服从学校管理,顶撞谩骂教师,干扰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者
3、发生以下四种情况发放结业证书
①校内外打架斗殴
1②校内外吸烟
③勾引外校学生和社会闲散人员到校寻衅滋事
④文化课综合考评一科以上三科以下不合格
四、教师须知:1、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编制学生日常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