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要求、结构安全和验收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家庭装饰工程的施工检查和质量验收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
在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B1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3定义本规范采用QB1838的定义及下列定义
家庭装饰工程(homedecorectiveengineering)是指对居民住宅(包括新建住宅和原有住宅)室内空间及相关环境进行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及室内用品配套供应、陈设布置、达到一定技术、艺术效果的系统工程
4质量要求4.1饰面板(砖)工程适用于大理石、花岗石、墙地砖等工程
4.1.1各种石材、墙地砖应符合设计的要求,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楞掉角等质量缺陷
4.1.2根据墙地砖、花岗石的规格检查边长和对角线尺寸,4.1.3按其颜色深浅程度,4.1.4将墙地砖分类码放
4.1.5大理石应根据其天然纹理及色彩的差异,4.1.6施工前应预排,4.1.7并将试拼后的板材编号堆放4.1.8采用水泥作粘结材料时,4.1.9所用水泥应是合格的425#以上的水泥,4.1.10所用的砂应是经过筛的中、粗砂,砂浆配合比为:水泥:砂=1:2(体积比)
4.1.11基层应清理干净,4.1.12凸出部分凿去,4.1.13如果是光滑的楼地面,4.1.14应凿毛在面(凿毛面积大于70%),并提前10小时浇水湿润基层表面
4.1.15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4.1.16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
4.1.17饰面板(砖)接缝应填嵌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
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非整砖使用部位适宜
4.1.18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4.1.19边缘整齐,4.1.20墙裙等突出墙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