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09定额建筑工程总说明一、编制依据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相配套,依据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堆积进行编制的
二、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为:A——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B——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C——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D——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F——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T——措施项目:适用于与A、B、C、D、E、F相配套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U——其他项目: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其他项目;V——规费:适用于与A、B、C、D、E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W——税金:适用于与A、B、C、D、E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X——附录1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Y——附录2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定额
三、定额作用本定额是编审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