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股权分置时代上市公司大股东交易行为研究刘成彦陈炜(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广东深圳518010)摘要: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市场行为和完善公司治理,减少大股东通过“隧道挖掘”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侵蚀
但在后股权分置时代,如果缺乏有效的制度和法律规范,大股东可能由原来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变成对公司和二级市场双重控制,市场操纵的模式将发生变化
本文在借鉴国际经验和境外市场曾经出现的与大股东交易相关的案例的基础上,通过对大股东交易目的、动机、影响因素、行为方式和各国法律规范的全面考察,重点对大股东可能出现的违规交易行为或侵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交易行为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大股东交易行为;股权分置改革;市场操纵;投资者保护第1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8页引言自Jensen和Meckling(1976)[8]提出代理成本理论以来,对公司经营者与所有者利益不一致而产生代理问题的研究,成为公司治理机制研究的热点
但近期的研究则表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上市公司的所有权都相对集中而非分散,这导致对另一类代理问题的关注,即大股东控制及其与其他外部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LaPorta等(2002)[9]研究指出,在股权相对集中的上市公司中,最主要的代理问题是最终控制性股东与外部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这种冲突有可能降低公司价值
Shleifer和Vishny(1997)[10]认为,大股东控制会产生两种效应,第一种是激励效应,即相对集中的股权解决了搭便车问题,大股东有动机和能力去监督公司的管理层,从而提升公司价值;第二种是侵害效应,当法治不健全,大股东的控制权缺乏监督和制约时,由于其与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一致,大股东就有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控制权私人收益,这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并且降低公司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