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河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管理条例(试行)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
搞好教学管理,是完成学校教育任务的重要保证
为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特制订本条例,并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一、总则(一)教学管理工作条例是进行教学管理工作的准则,是各系、处、室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教学管理工作的章程
(二)制定本条例的目的是:使全校的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保证教学管理工作有序、协调、有效地进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三)本条例适用于本校所有的教学部门
(四)教学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标准(教学大纲),保证稳定的教学秩序
2.在教学过程中应以学生为本,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教学质量
3.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在教学过程管理中,抓备课、课堂讲授、实习、实验、辅导答疑和考核,特别要把住考核关
5.加强教学质量管理,搞好教学工作的全程检查与监控
6.加强教育教学改革,认真做好课程体系,教材及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二、人才培养方案管理(一)人才培养方案1.人才培养方案是遵照教育方针和专业培养目标制订的指令性教学文件,是组织和安排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
2.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应包括:专业名称,学制,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学时及时间分配,学分要求,课程设置(名称、学时、主要内容、要求、时间进程),教学环节及其说明,成绩考核和其它说明
3.人才培养方案按专业制订,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写
4.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修订,在主管教学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
系主任负责拟订或在系主任主持下,组织有关教师拟订,教务处组织审定,经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执行
5.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一届学生一个方案
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之前,应进行社会调查和毕业生跟踪调查,总结教学中的经验教训,了解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