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图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图书的科学管理,完善对书籍的购置、登记、借阅与归还、保管制度,防止公有书籍流失,确保图书购置后的可追溯性和提高图书的利用率,更好地为公司的生产、生活和运作服务,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图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行政部是公司图书资料的主管部门,负责书籍的分类、编目、整理、流通等工作
第三条适用范围:公司全员
第二章申购程序第四条各部门现持有的书籍应先行整理,交由行政部汇总保管
第五条公司凡新购买的书籍范围,只限于与本公司从事专业相符的参考或工具书;原则应由行政部统一购买,但遇出差在外急需等特殊原因,当事人可知会行政部有关人员并先购买书籍,后补买手续;新购的书籍须交行政部备案后,方可领用或借阅
第六条各部门经理可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合理安排购买业务参考书籍,依公司规定的申购程序办理,否则,费用自理
第七条填写申购单部门经理批准行政部经理审核申购单交财务部第八条购买填写报销凭证购买的书籍交行政部登记行政部在报销凭证上盖已登记的印财务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部报销一次购买达1000元以上,申购单需总经理签字同意第三章分类第九条凡新购进的图书按图书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登记,打上流水号;加盖“安康”条形章贴上标签,输入图书管理系统
第十条行政部设图书保管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工作
并通过计算机数据库管理与每册图书内附的借阅卡相结合,准确掌握公司图书的流转情况
第十一条各部门书籍持有人必须爱护书籍,如丢失书籍则按规定处理
持有人在离职前需办妥书籍交接手续
第四章借阅第十二条期限:普通图书借期一月,专用工具书籍的借阅期限视具体情况限定
第十三条继借:借阅图书到期,必须到行政部办理继借手续,如借阅者丢失书籍,照书籍价的1
第十四条归还:归还时需填写归还时间,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人核定、检查,如没有损坏、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