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工程总公司拟抵押位于南宁市中华路**号某大厦(酒店、办公)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委托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工程总公司估价方:广西某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估价人员:************估价作业日期:2010年12月16日至2010年12月21日估价报告编号:(桂)某某(2010)(房)字第144号目录一、致委托方函┄┄┄┄┄┄┄┄┄┄┄┄┄┄┄┄┄┄┄┄┄┄┄2二、估价师声明┄┄┄┄┄┄┄┄┄┄┄┄┄┄┄┄┄┄┄┄┄┄┄3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4四、估价结果报告┄┄┄┄┄┄┄┄┄┄┄┄┄┄┄┄┄┄┄┄┄┄6五、附件┄┄┄┄┄┄┄┄┄┄┄┄┄┄┄┄┄┄┄┄┄┄┄┄┄┄12六、估价技术报告(仅供估价机构存档和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查阅)┄13致委托方函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工程总公司:受贵公司委托,我公司于2010年12月16日至12月21日对位于南宁市中华路**号某大厦(酒店、办公)房地产抵押价值进行估价,估价目的是为解押后的估价对象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我公司估价人员对估价对象进行认真的实地勘察,收集必需的房地产市场信息资料,选择适宜的估价方法,对估价对象进行科学、公正的估价
估价对象房地产建筑面积33336
7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面积7643
88平方米,于估价时点2010年12月16日在满足本报告已说明的全部假设限制条件下的抵押价值估价结果为:房地产单价:7516元/平方米;房地产总价值:25055
93万元(大写:贰亿伍仟零伍拾伍万玖仟叁佰元整);币种:人民币
广西某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估价师声明我们郑重声明:1
我们在本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