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2页天台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天招监办〔2007〕2号关于印发《天台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招标代理机构: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工程招标代理行为,充分发挥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中介服务领域的公平竞争,切实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天台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天台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试行)》天台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年11月7日天台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试行)第2页共12页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2页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工程招标代理行为,充分发挥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中介服务领域的公平竞争,切实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代表招标人实施从招标申请到合同签订的招标活动全过程或某一招标环节的活动
凡在天台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天台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下简称“监管办”)和天台县建设规划局(下简称“建设局”)及天台县招标投标中心(下简称“中心”)负责本县范围内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市场准入和清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