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7页...../...../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七号《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已由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2010年1月21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对《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一、删除第二十条。第2页共17页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7页二、第二十八条改为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一个代表团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删除第三款。三、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修改为:“一个代表团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一般应附法规草案;不附法规草案的,应当说明需要规范的主要内容和依据。”四、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三条,修改为:“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议案,由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分别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各代表团审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审议后,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主席团根据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是否提请本次会议表决。”五、第三十七条改为第三十六条,修改为:“主席团决定不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议,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第3页共17页第2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7页六、第三十八条改为第三十七条,修改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同意的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印发市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七、第三十九条改为第三十八条,修改为:“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民代表大会秘书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之日起三个月内由有关机关和组织负责答复代表。”八、第四十二条改为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中的“预算收支表(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表(草案)”修改为“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第一款和第二款中的“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分别修改为“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九、第五十五条改为第五十四条,第三款中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委员会”修改为“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第4页共17页第3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17页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1990年4月27日天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1月6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1月21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召开会议、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的根本准则是,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反映全市人民的意志,接受全市人民的监督。第5页共17页第4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5页共17页第三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第二章会议的举行第四条市人民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