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境内所有合法生产煤矿。第二条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及以上。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为80—90分(含80分),各专业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70—80分(含70分),各专业得分均在70分及以上。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八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和地面设施,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1、采煤:10分系数为0.10;2、掘进:10分系数为0.10;3、机电:10分系数为0.10;4、运输:10分系数为0.10;5、通风:25分系数为0.25;6、地测防治水:10分系数为0.10;7、安全管理:15分系数为0.15;8、地面设施:10分系数为0.10;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一级、二级矿井年度内无原煤生产死亡事故;三级矿井年度内原煤生产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且无重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二)三个煤量符合规定,采掘关系正常。(三)不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四)制定便于操作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业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考核年度内,各矿均达标,且一级矿井占70%及以上。2.考核年度内,无原煤生产死亡事故,无重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3.制定便于操作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办法:1.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省(区、市)每半年进行一次,公司(局)、县每季度进行一次,矿每月进行一次。2.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采取动态检查,每次检查的记录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依据。3.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得分计算方法(1)本年度专业单项得分=本年度内各月专业实际得分之和/12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2)矿井自检与上级部门检查得分不一致时,按得分低的检查结果计算。第七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考核评级:一级、二级、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由煤矿提出申请,经省属煤炭企业、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核,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命名。第八条各煤矿要按吨煤1元的标准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资金,制定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办法。第九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省煤炭工业局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第一条必备条件:1.无重大机电直接责任事故。2.矿井供电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3.无电器设备失爆现象。4.无国家或行业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第二条评定等级: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采用百分制评分。一级:矿井考核评分在90分及以上,设备综合完好率93%及以上,待修率5%及以下,事故率1%及以下;二级:矿井考核评分在80分及以上;三级:矿井考核评分在70分及以上。第三条考核评级办法(具体见附表):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及行业其他相关标准、规定,现场逐项考核,查阅有关技术资料、图纸、记录,口试或者笔试应知应会。2.扣分原则:本项分数扣完为止,每一大项中有缺项时(影响安全的因素除外)按下列计算公式进行折算:本大项折合分数=[本大项标准分数/(本大项标准分数一缺项分数)]x本大项检查实得分数说明:本标准中所提到的机电设备是指生产设备。大型固定设备是指主副井提升机,井上下2m及以上的运搬绞车、主压风机、主通风机、主排水泵(服务水平的泵房),2t/h及以上锅炉,主提升胶带输送机,35kV及以上的主变压器。附表:山东省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序号项目标准分数考核评分办法总计100一设备与指标301机电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设备还必须有防爆合格证。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