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铁建设[2004]8号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2004-01-30发布2004-01-30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发布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主编单位:铁路工程技术标准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施行日期:年1月30日年·北京关于发布《新建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补充规定(暂行)》和《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4]8号现发布《新建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补充规定(暂行)》和≤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应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时反馈部建设管理司
以上标准由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主编单位另行印发单行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前言本补充规定系根据铁道部建设管理司的要求,确保铁路工程施工质量达到《新建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3]76号)、《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函[2003]439号)的要求,针对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特点,按照现行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原则编制而成
本暂行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路基、桥涵、隧道、轨道、接触网及信号等7章
本暂行标准应与现行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配套使用,未涉及的专业和未包含的内容应按现行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执行
在执行本暂行标准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铁路工程技术标准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甲8号,邮政编码:100038),并抄送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北京市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暂行标准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本暂行标准主编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