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3页旬阳县阳光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量,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旬阳县阳光学校是由县人民政府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特殊教育学校,由县教体局直接领导管理
第三条学校的学制为九年一贯制
第四条学校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需要实施教育,为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继续接受教育,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五条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具有良好的品德,养成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掌握基础的文化科学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掌握一定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的知识和技能;初步掌握补偿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复;初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
第六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
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以及国家推行的手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以及手语进行教学
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和其它行政工作
第八条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学校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第2页共43页第1页共4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3页下实施教育工作,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