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申报表申报机构名称(盖章)申报时间年月日江苏省建设厅申报说明1、本表适用于江苏省境内工商注册的企业或机构,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机构或已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机构变更基本情况、变更业务时使用
2、申报的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及《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苏建法(2006)97号文)规定的条件
3、变更基本情况包括变更机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等(也可填写快办件)
4、变更业务包括变更(含增加或扩项)检测项目及备案内容和相应的检测人员、检测设备等
5、应真实提供以下资料:1)申报基本情况时需提供有效的法律文件,其中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应提供学历、职称证书、任职资格、有效注册等相关证明
2)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的复印件4)原有检测资质(备案)证书正、副本及附表的原件(新申请者除外)5)检测技术人员(含新增)检测岗位证书的复印件;6)检测技术人员情况总表(表三)7)检测人员持证情况表(表四)8)主要仪器设备及其检定/校准一览表(表五)9)检测设备平面布置图(表五)10)检测业务附表(表六)6、省辖市初审时应认真核查有关证件的原件,并在核实后的复印件加盖“原件已核”字样
否则复印件不作为继续审查依据
7、本表从网站直接下载,申报单位填报的内容要具体、真实,清楚,采用计算机打印(必要签章除外)并装订,一式两份
同时提交同样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的名称均采用申报机构的全称
一、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机构填报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申报表》的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无任何隐瞒和欺骗行为,如有隐瞒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本机构和本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