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方案为建立健全我区城乡医疗救助体系,缓解罹患重大疾病的城乡特困群众医疗难问题,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市文明*行动委员会《关于在文明*行动中对困难群众实行“一户一策”分类施保的若干规定(试行)》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救助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精神,从我区实际出发,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建立适合我区区情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帮助解决城乡特困群众就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二)救助原则
坚持政府救助、社会扶助和家庭自救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属地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医疗救助水平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从20*年开始,在对全区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实施基本医疗救助基础上,积极探索以资助特困群众参加医疗救助保险,以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优惠服务为补充的救助方式,逐步在全区建立起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
二、管理机构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区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民政、财政、卫生、劳动保障、审计、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下设办公室(简称区医疗救助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分别由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区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的日常工作
为顺利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区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救助对象第1页共6页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居住、具有本区常住户口、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城乡特困群众,均可以申请享受医疗救助
本方案中所称城乡特困群众是指下列五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