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02〕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法发〔2006〕48号)和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农业部印发《关于执行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的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中纪发〔2005〕13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不反弹,确保在本辖区内不出现超过标准收取税费的行为,不实施加重农民负担的项目,不发生因农民负担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
重点考核八项内容:(一)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
包括减轻农民负担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农民负担信访案(事)件通报制度、农民负担监测制度、农民负担信访举报制度、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制度、农民负担案件查处制度、农民负担专项考核制度等落实情况
(二)收费的监督管理情况
包括各项涉农收费项目的审批程序和执行情况,农村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乱摊派治理情况,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的治理情况,向农民收取生产服务性费用和农资等乱加价治理情况,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出务工农民等乱收费、乱摊派治理情况等
(三)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情况
专项治理部署情况,专项治理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治理取得的实效等
(四)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执行情况
涉农税收、收费、价格“公示制”的建立、公示时间、公示内容等情况
第1页共3页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收学杂费政策执行情况;村集体、乡镇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