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罗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综合整治方案综合整治方案(初稿)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商请进一步加强罗坑水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函》粤环函[2012]463号的要求,县环保局组织专业人员对我县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罗坑水库周边环境进行了调查,确实存在潜在的环境影响因素,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全面整治
为了防止饮用水污染,确保我县饮用水源保护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保证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XX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罗坑水库环境综合整治、落实责任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县政府成立“XX县区罗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综治领导小组),一名副县长任组长,环保、监察、水务、公安、工商、安监、财政、电力、广播电视、罗坑镇政府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环保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一名副职为副主任,从有关部门抽人组成,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饮用水源保护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扎实地做好饮用水源综合整1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环保部门负责污染企业的准入审批关,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联合相关部门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污染治理提供技术指导
监察部门负责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和省有关饮用水源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落到实处,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行政人员玩忽职守、查处不力、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党纪政纪责任
工商部门负责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污染企业前置审批工作,第1页共7页依法注销或吊销政府下达取缔关闭决定的违法企业的营业执照
水务部门负责饮用水源地水土流失、防治、治理、监督工作,统一管理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水量
安监部门负责对存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