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清单式服务实施方案为了更好的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升财政系统服务质量,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和略群组发[2014]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学习宣传(2014年5月4日-5月9日)利用学教活动集中学习会时间,学习宣传略群组发[2014]9号文件,学好、吃透文件精神,启动“清单式服务”创建工作
二、建章立制(2014年5月12日-5月23日)县财政局局属单位和局机关科室按照“清单式服务”工作的总要求,确定对外服务业务科室及科室承办人,按照“四公开”(公开服务事项、公开服务清单、公开服务方式、公开服务时限)的原则开展好“清单式服务”工作
一是制定公开服务事项
1、公开岗位职责、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办结时限;2、设立党员示范岗;3、开展党组织、党员承诺活动
二是制定公开服务清单
1、制定服务清单
各窗口单位和科室结合对外服务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责,把服务事项、工作流程、所需材料、收费标准、办结时限、承办人、联系电话和服务承诺等内容印制成服务清单,提供给办事群众阅览,方便群众办事
服务清单参照县上的样表由局属单位和相关科室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制定
2、实行首问负责制度
对每位办事群众,由第一个受理者负责接待、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事,给予帮助指导,或者引导群众找到具体承办人
3、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群众所办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对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其需补充的手续和资料,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依据等信息
4、实行监督举报制度
局属单位和科室设立监督(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咨询);对工作人员加强监督,第1页共3页对群众的举报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5、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承办人员工作出现失误、延误、错误,造成一定后果和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