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5则范文关于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为巩固和深化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切实解决‘吃拿卡要'等破坏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晋办发“2012”13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专项整治‘吃拿卡要'问题,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专项整治与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结合、与推进‘项目落地年'各项工作相结合、与建立健全规范的权力行使长效机制相结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通过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强化监督等方法,认真查纠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问题,切实解决影响转型跨越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二、范围和内容专项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使公共权力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专项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各级决策、审批、执法单位在服务市场主体中的‘卡、拖、要、乱'行为,特别是该批的不批、该早批的不早批、办事效率低下,影响发展环境、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行为
重点整治以下6种行为:1、不按规定向管理服务对象一次性公示或告知办理事项的具体条件、工作流程和办理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的行为
2、拒不受理应当受理的许可、审批、备案申请,或暗示、第1页共6页授意管理服务对象通过其他途径提交申请的行为
3、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结应当办理的事项,或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各种理由拖延刁难的行为
4、索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