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局急件武铁运函〔2007〕745号关于印发《武汉铁路局中间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局管内各直属站,各车务段:现将《武汉铁路局中间站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武汉铁路局中间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中间站的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运输组织科学合理,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车务站段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运〔2007〕146号)要求,结合我局车务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管内各直属站、各车务段(以下简称站(段))管辖的三等及以下车站;对于业务单纯、工作量小的二等车站,也可按本办法管理;线路所是否适用由站(段)自定
第二章车站管理体系第三条车站实行站(段)——车站二级管理
对于工作量较大的三等站,可根据需要下设班组,实行站(段)——车站——班组三级管理
第四条车站在站(段)领导下,由站长全面负责
车站设站长1名,根据车站等级、工作量大小,可设副站长等管理人员
副站长等管理人员的数量及设置,应根据路局有关机构编制的规定执行,并报运输处核备
各站(段)要本着精干高效、权责明晰的原则,建立健全车站站长、副站长等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第五条中间站站长任职条件1.德才兼备,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敢抓善管,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协调能力
2.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担任车站值班员一年及以上
4.符合路局劳动、人事部门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中间站站长的考核及任免1.对车站站长实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评
站(段)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考核办法,并将年度考评结果报铁路局运输处
2.对车站站长安全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
凡发生责任事故的,严格按规定处理
3.站长调整应按规定的程序,并报铁路局运输处备案
第七条中间站站长职责1.在站(段)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车站行政工作全面负责,领导副站长、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