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健康卡产品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1年11月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以下简称居民健康卡)产品的管理,确保居民健康卡严格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居民健康卡产品检测相关工作
依据《居民健康卡生产单位及产品备案管理办法》、《居民健康卡产品检测规范V1
0》,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涉及检测的居民健康卡产品包括居民健康卡的芯片、卡片操作系统(COS)、成卡以及居民健康卡读写终端或读写模块(以下简称终端)等,不包括居民健康卡密钥管理系统
居民健康卡密钥管理系统检测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居民健康卡产品生产单位,各单位所提供的居民健康卡产品须通过卫生部指定的权威IC卡及终端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的检测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卫生部居民健康卡注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注册管理中心)负责居民健康卡产品检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委托专业指定权威检测机构实施居民健康卡相关产品的检测,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检测管理办法及规范的制定;(二)受理申请单位提出的产品备案申请;(三)依据本办法对申请单位的备案产品检测申请进行审核;2(四)组织产品备案检测及定期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五)监督检查产品备案检测情况;(六)对通过审核的产品颁发居民健康卡产品备案证书;(七)负责备案产品信息的出版、发布
第五条指定权威检测机构根据《居民健康卡用户卡及终端产品检测规范V1
0》、《居民健康卡安全存取模块(SAM)卡检测规范V1
0》对送检产品实施测试,并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主要职责如下:(一)配合注册管理中心制定检测规范;(二)配合注册管理中心明确送检要求;(三)明确检测费用及检测周期,并知会注册管理中心;(四)实施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五)定期向注册管理中心提交检测情况汇总报告
第六条产品生产单位应按本办法规定接受相关产品检测,主要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