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健康,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2016年继续在全县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严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犯罪问题,加强涉重金属排放行业企业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医药农药行业环境污染问题,继续加大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力度,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提供环境质量保障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一)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和地下水污染等环境违法问题1
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和媒体报道的环境污染问题列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
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恶意偷排、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实施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特别是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要一律取缔
加强对电力企业(包括企业自备电厂)燃煤机组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除尘、脱硫、脱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特别是2016年以来批准并投产的电力企业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情况、既有电厂达标排放情况和为执行新标准所做的准备情况,督促企业加快推进脱硝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严查擅自停运闲置治污设施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同时,加大对钢铁、水泥企业以及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管,严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
加大对企业废水(包括垃圾渗滤液、化粪池粪渣等)排第1页共32页放的排查力度
彻底摸清废水排放去向,严查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