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慎调查报告第一部分报告正文现场调查部分一、主体资格(一)主体资格名称:南京青安工程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栖霞区栖霞街道石埠桥村杨家场60—2号法定代表人:王平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壹万元经济性质:私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三聚氰胺工程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化工原料(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及产品的销售
成立日期:2001年09月30日经营期限:2001年09月30日至2011年09月30日(二)南京青安工程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概况及历史沿革1、公司的历史沿革南京青安工程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法定代表人:王平,属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是技术咨询服务、三聚氰胺等化学产品的销售经营
公司成立初期主要是帮助南京霞安化工有限公司三聚氰胺装置进行技术服务和开拓市场
在霞安公司进入试生产(2001年8月)后,前2年公司为南京霞安化工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占南京霞安化工有限公司实际产品60%以上在江浙沪地区赢得大片销售市场同时为公司创造了可喜的效益,但由于霞安公司是国有体制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自2002年下半年开始对南京霞安化工有限公司供货出现了不正常情况,导致该公司经营业绩下降,不得不从异地工厂调货销售(2004年起)使相当一部分资金回笼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对此公司也已向有关法院对部分合同的履行提起诉讼并已获得一审胜诉,另一部分合同由于标的较大故延后到2006年再予以起诉
公司成立4年多来虽然发展不大,但实际经营业绩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还是很显著,仅销售额2002~2005年累计实现7807万元
公司自2003年起研究如何发展,这样的经营现状受制于人是无法自我壮大稳定发展的
因此根据公司已掌握的三聚氰胺生产技术重点考察调查了如何搞好综合利用,如何解决三聚氰胺工艺突破,进而降低生产成本,大幅提高原料投入的产品附加值,于2004年取得了重大突破,经有关1审慎调查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