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投诉管理手册2004年12月批准使用书手册制定人:深圳**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手册使用范围:**珠宝所有直营、加盟专柜、专卖店
手册修改程序:本手册的修改由客户服务中心采集各方意见后加以修改,市场营销总监、执行总监、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生效
批准:市场营销总监(签字)时间:执行总监(签字)时间:总经理(签字)时间:公司(盖章)手册使用说明本手册为规范**珠宝各专柜、专卖店、加盟商的顾客投诉管理而制定,规定了公司各层面在顾客投诉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确定了顾客投诉管理的流程和服务规范,是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专柜、直营店以及加盟商进行顾客投诉管理的指南,同时也是对公司各层面顾客投诉管理工作监控、考核的依据,该手册由客户服务中心制定和修改,在得到公司高层领导批示后正式使用,该手册属于公司机密文件,需签名领用,列入店长、柜组长交接范围,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印、流传
深圳**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2004-11-16顾客投诉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客户投诉是公司信息和市场情报的重要来源,为求迅速处理客户投诉案件,维护公司信誉,促进品质改善和售后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直营专柜、直营店、加盟系统等营业机构,以及公司总部各部门等管理机构,指导公司员工正确处理顾客投诉,预防、处理公共危机
第三条使用时机凡对本公司“**”品牌商品提出品质异常申诉,或(和)对“**”品牌专柜人员服务提出异常申诉时,依照本制度规定的办法进行处理,如出现本制度遗漏的问题,由客户服务中心参照本制度处理,和(或)参照同行业通行处理方法处理,并报市场营销总监审批备案,同时及时更改完善本制度
第四条机构设置顾客电话、信件、网络客服中心技术支持中心(商品部、物控部及其他部门)协作支持投诉处理解决答复投诉店长、营业员、区域经理升级、移交答复监督、指导答复调查升级监督咨询监督宣传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