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对刑事诉讼证据展示制度的设立及运作的思考一、形成迫切设立刑事诉讼证据展示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我国《刑事诉讼法》引进了对抗式庭审机制,改变了原有的纠问庭审方式,但未能建立起与对抗式庭审机制相配套的严格意义上的证据展示制度。因而,具体表现在:(一)庭审前,控辩双方就证据知情权不一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移送的刑事案件材料控制在“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范围内,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能够在庭审前了解到控方所掌握的证据材料非常有限,律师的先知权无法保证。(二)辩方所掌握证据展示无规定在刑事案件中,由于被告人的辩护人的参与,辩方掌握了一些证据,但就这些证据如何向控方进行展示无任何规定,与证据展示的双向性原则不符。(三)证据展示制度涉及的问题无规定法律无明确证据展示的程序性的规定,司法实践中难以操作。证据展示的主体、时间、内容、方式、适用范围以及不进行展示的法律后果均无法律规定。②(四)庭审中某些证据流于形式刑诉法明确规定,在审理期间,控辩双方都有权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使庭审中“证据突袭”现象经常发生,庭审质证流于形式。第2页共10页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0页二、刑事诉讼证据展示制度设立的意义为确保控辩双方诉讼地位的平衡,改变双方实力不平等的局面,增强庭审对抗,使法庭审判能够不间断的进行从而提高诉讼效率,在我国有必要建立刑事诉讼证据展示制度。能救济刑诉法对庭前准备程序规定尚未完善之不足,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一)有利于促进控辩均衡,切实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将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移送至法院;辩护人庭前也只能了解这些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无从了解控方已有的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不能提出有价值的辩护意见,进行有效防御。同时,辩方掌握的证据,控方不能知情,形成仓促应付。如此这样,控辩双方显得已经失衡,设立刑事诉讼证据展示制度,则能改变这种状况,使辩护人在庭前不但能了解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材料,而且能获悉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材料或相关的线索,从而做到知彼知已,便于进行有效的控辩准备,真正维护好被告人依法享有的权益。(二)有利于增强控辩式庭审的对抗性,提高庭审质量。通过庭前证据展示,控辩双方能彼此了解对方已掌握的证据,促使他们去作进一步的深入调查、核实、搜集证据,从而使庭审中的举证得力、质证充分,有利于增强庭审的抗辩性。对法官而言,通过庭前证据展示,可以了解控辩双方的争执点,掌握庭审重点,有的放矢地组织、引导双方对有争议的事实用证据证明,对有争议的证据进行重点质证,从而最大限度地发现事实真相,提高庭审质量。(三)有利于提高刑事审判效率。第3页共10页第2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0页刑事诉讼庭审实践中,时常出现辩护人“突发冷箭”,即当庭突然抛出重要证据,以致出现公诉人一时措手不及、法官亦感盲然的现象。因而不可避免地造成申请休庭或要求延期审理情况的增多,影响了庭审的连续性和法官对证据当庭判断的能力,最终影响了庭审效率。实行庭前证据展示,能有效预防证据突袭,确保庭审的连续性;同时,法官对庭前证据展示中控辩双方无争议的事实和证据,则可以采用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的方法。对双方存在异议的部分,作为庭审重点,做到区别情况,分别对待,当简则简,该繁则繁,简繁结合,提高诉讼效率。三、刑事诉讼证据展示制度设立的法律依据及现实依据纵观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通篇没有“证据展示”的字眼,更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但这并非说明,设立刑事诉讼证据展示制度没有法律依据,实际上此项制度的设立完全符合我国刑诉法有关基本原则以及相关条款规定的精神实质。(一)是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权基本原则的要求我国刑诉法第11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被告人享有辩护权是我国刑诉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人民法院必须切实予以保障。设立庭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