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工作改革,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07〗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合理配置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确保广大农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根据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通过创建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在全县建立起以乡镇卫生院“院建院管”为主要组织形式,以“八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硬件设施标准化,运营管理规范化,指导和监督体系化,服务质量优质化为主要目标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卫生服务功能,规范农村卫生服务行为,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运行模式(一)组织形式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组织形式以乡镇卫生院“院建院管”为主体,即所有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均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进行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归乡镇卫生院,规范化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租赁房屋进行第1页共4页建设
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下由乡村医生负责经营,并承担相应职责
经考核合格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的定点机构
(二)管理模式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实行“八统一、两独立”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