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晋建标字[2011]166号关于发布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标准GB50500一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zoos)206号)等的规定,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在2005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完成了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我厅组织相关专家于2011年4月22日召开了专家审定会,审定通过了新的《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现予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原2005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同时停止使用
凡zoii年7月i日以前签订合同的在建项目,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o一一年五月十二日总说明一、山西省2011《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经调查研究、综合侧算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执行本定额,投标报价可以参考本定额
实行定额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中的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其费率是按各专业正常施工条件下,根据承包范围不同,按照社会平均水平测定的
规费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测定的上限费率,施工企业的实际费率为动态费率,以各级标准定额管理机构核准的当年有效费率为准
四、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生活性临时设施费、规费均为不可竞争性费用
五、本定额的解释、修订等事项属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各市标准定额(建经)站协助管理
六、执行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