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16〕34号)精神,探索具有湘南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进一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本行动计划。一、现实基础近年来,我市依据独特的自然地理优势,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城乡融合发展为总揽,积极探索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四位一体”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形成了以城乡融合发展为总揽谋划美丽乡村建设、以城乡环境同治为抓手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为依托带动美丽乡村建设、以推进农村改革为动力促动美丽乡村建设的成功经验。截止2017年10月,全市荣获全国美丽乡村百佳范例1个,建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7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81个、市级美丽乡镇示范镇14个。2016年郴州市获评“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地区”。但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时期,我市美丽乡村建设还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农业产业大而不强。因受多重因素的制约,农业农村的资源优势尚未充分发挥,农产品地方品种多,但品牌少,市场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美丽乡村示范带动能力偏弱。全市尽管有一大批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典型,但可复制性不足,带动周边美丽乡村建设的能力还有待增强。三是长效治理机制有待完善。当前部分村级组织涣散,美丽乡村建设的民主管理、自我管理、自主管事运行机制不完善,未能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别是垃圾分类处理和环境卫生治理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有些村镇陷入了“治理—反弹—再治理”的怪圈。四是建设资金十分短缺。当前从中央到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的专项资金都较少,而市县政府的资金投入也十分有限,同时社会资金投入偏少,农村金融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尚缺乏明确的政策引导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严重不足。这些问题需要加速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探索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效路径。二、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开展产业兴旺“特色乡村”行动、生态宜居“绿色乡村”行动,乡风文明“文化乡村”行动、有效治理“平安乡村”行动、生活富裕“幸福乡村”行动,建成具有浓郁湘南特色、辐射粤港澳地区休闲旅游目的地,农民的美好家园和幸福乐园。(二)基本原则1.坚持规划引领,突出地域特色。注重保持山水田园风貌,结合区域自然景观、资源禀赋、建设基础、产业特点、文化特色、地方民俗风情,高标准、高起点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的村镇规划与标准,依据规划有序推进建设,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的美丽乡村格局。2.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推进。注重量力而行、务实推进,充分考虑各地差异,区别制定各类村庄建设目标与建设模式,防止千篇一律,形成风格各异、形式多样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强化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由点到面有计划、有步骤推进。3.坚持创新驱动,激发社会活力。把美丽乡村建设与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结合起来,强化科技支撑,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深化农村改革,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拓展社会参与途径,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增强美丽乡村建设动力与活力。4.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着力推进农村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建设,形成有利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5.坚持政府引导,突出农民主体。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双重作用,加强政府宏观引导,优化政策支持体系,推动农村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把农民群众认同、参与、满意作为基本要求,防止大包大揽,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行动目标1.总目标到2020年,全市国家、省、市级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