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XD-2015-FGS-01四川××××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甲方:四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时间:二〇一五年一月四川××××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甲方:四川××××建设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码:为了更好开拓市场业务,甲方确定将其下属重庆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管理模式,甲方同意任命××为重庆分公司负责人,并将重庆分公司交由乙方独立核算承包经营
现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承包经营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目的第1条为规范分公司的运营,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实现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而制定本合同
第2条树立公司品牌形象,防范经营风险,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经营范围、期限及方式第3条乙方负责承包经营甲方下属的重庆分公司,并在甲方书面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第4条乙方对重庆分公司采取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承包经营方式,凡因重庆分公司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乙方的工资、保险等费用),在支付分公司运行费用、项目成本、税费等以及交纳承包管理费后,乙方对重庆分公司的盈利享有权第2页,共44页益,对亏损承担全部责任
承包经营的期限为3年,每年甲方对乙方承包经营的分公司进行考核评定,期满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第5条乙方承包经营的分公司无论盈亏,每年都须向甲方交纳承包经营费
乙方独立承包经营分公司第一年,乙方按业务总收入的2%向甲方交纳承包经营费,该项费用不得低于20万元;乙方独立承包经营分公司的第二年起,每年向甲方交纳的承包经营管理费不得低于40万元
乙方承包经营的分公司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独立承担
第6条甲方按照重庆分公司每批收到的项目款金额,以约定比例直接收取承包经营费
第7条重庆分公司的账户由甲乙双方共管
进入重庆分公司账户的业务收入,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约定比例向甲方支付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