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_________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甲方(建设单位):乙方(物业企业):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对(项目名称)的承接查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承接查验内容一、基础资料移交:甲方已依法向乙方移交如下资料:1、;2、;3、;4、;5、;6、;7、;8、;9、
2甲方尚未向乙方移交的资料:1、;2、;3、;4、;5、;6、;其中1:、、、、、于现场查验日前向乙方移交;2:、、、、、于物业交付使用后日内向乙方移交
二、现场查验:查验范围为物业服务用房、设备设施用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业主共有财产
1、共用部位: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2、共用设施: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3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3、共用设备: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安防设备)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如下:1、;2、;3、;4、;5、;6、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方法如下:1、;2、;3、;4、;5、;6、
第二条承接查验及交接时间4一、现场查验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二、物业交接工作:物业交接工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
交接记录应当包括移交资料明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明细、交接时间、交接方式等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章确认
甲方将物业服务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