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工商越分办〔2008〕2号关于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及进行月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检查考核的通知局属各单位:根据市局的部署,分局将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一次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
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做好专项治理各项工作
一、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一)专项治理行动的对象、范围自2000年1月1日以来,政策外二孩生育和多孩生育、非婚生育等不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所规定生育政策要求的违法生育个人,包括在编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
(二)严格进行自查申报登记凡在2000年1月1日以来有违法生育的(含收养)以及2000年1月1日前有超生行为而尚未发现和处理的个人,均应填写《城镇居民违法生育情况申报表》(详见附件1),如实申报登记
—1—(三)有关要求1
请各单位计生联络员将《城镇居民违法生育情况申报表》打印并交本单位干部职工填写,于4月30日前报办公室周颖妍(内部网:684620)
党委办配合将《城镇居民违法生育情况申报表》打印并交分局临时工填写,于4月30日前报党委办何芳(内部网:689421)
分局将对群众举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干部职工(含临时工),以及自我申报后群众提出异议的干部职工(含临时工)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
(四)工作纪律此次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是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国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的第一次清理行动
局属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从落实基本国策、维护正常生育秩序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结合本单位实际,迅速开展清理清查行动
二、月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检查考核根据市局要求,现局属各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检查考核,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自评,填写《广州市工商局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检查考核表》(详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每月25日前交办公室周颖妍(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