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系统红字发票升级操作手册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编写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前言为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和《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进一步加强了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企业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先向税务机关提交《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税务机关审核并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后,企业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航天信息依据国税总局业务需求,在防伪税控税务端系统和开票子系统原有功能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实现了申请单、通知单的信息化管理,修改后的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为V6
为了使广大用户更快更好地了解有关业务流程,同时掌握该系统的使用,我们特针对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升级到V6
13后的新增改进功能编写本手册
本手册包括四章内容,第一章详细介绍了升级内容和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第二章介绍了升级操作方法,第三章详细介绍了新增改进的主要功能,第四章介绍常见问题解答
本手册在编写中难免有疏漏,错误之处,恳请读者指正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概述
2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1购买方申请开具
2销售方申请开具
3第二章软件升级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