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页建築研究所博士班畢業流程說明【請畢業生務必詳讀本說明並配合辦理,以利畢業程序順暢進行,而避免耽誤畢業時程】壹、前置確認事項博士候選人申請博士學位考試前,須符合下列事項:1
應符合建築所博士班修業規章畢業學分之規定
(1)具碩士學位者,畢業前應修滿十八學分
(2)逕讀博士學位者,畢業前應修滿三十學分
(3)上述畢業學分不含專題討論及博士論文學分
博士研究生至少須修滿四個學期之專題討論課程
至少需以交通大學建築所名義發表兩篇全文論文,其中至少一篇需發表於國外SCI、EI、SSCI或HCI資料庫收錄之期刊全文論文
學位考試前必須先將相關資料送建築所所務會議審查通過
學位考試之前,必須符合建築所博士班學生英語能力之規定
貳、口試前的準備1
填寫『建築所畢業申請表』並與指導教授確認是否可畢業,確定可畢業後並與指導教授討論口試日期、口試委員名單,並由畢業生自行邀請口試委員出席博士學位考試
當口試日期及口試委員名單確定後,請最晚於口試日期前2週向所辦公室提出申請,並填寫繳交下列資料:「建築所畢業申請表」(電子檔及有指導教授簽名之紙本)
「考試委員一覽表」(電子檔)
「土木系博士班庚組口試成績名冊」,口試成績欄位先空白(電子檔)
「土木系博士班畢業口試申請表」第七大項僅需請指導教授簽名或建築所所長蓋章即可(電子檔)並含其內規定之各項資料資格考通過證書(影本)
歷年成績單(正本)
送審學術著作(影本)
個人簡歷,約2-3頁,內需含學術著作清單(電子檔及紙本)
博士論文摘要或全文初稿(電子檔及紙本)
註:備齊上述資料後所辦需召開臨時所務會議審理畢業生資格,通過審核後由所辦公室製作會議記錄,並備齊所務會議記錄(紙本)、博士班畢業口試申請表及其內規定之各項第2页共3页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