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统一说明第一节概念方案设计(一)一般要求(一)建筑方案设计分为概念方案和建筑方案两种
概念方案设计编制深度首先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相关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标准和条文,满足本标准要求,满足设计招标文件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
(二)概念方案设计中任何专业若采用特殊结构、新材料、新系统、专利技术时均须重点说明
当其采用新技术对建筑工程的经济、安全、环境保护、节能等方面影响重大时,应注意由政府主管部门和院技术委员会组织进行专项评估或论证,只有通过专项评估或论证批准认可后方可批准执行
(三)概念方案设计应编制工程造价估算(以下简称估算)
估算应符合国家法规和规范文件,并符合招标文件的约定;估算应控制在已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内;若有超出,应说明理由
(四)本阶段所有图纸和建筑模型都应按规定比例绘制或制作
(效果图分析图除外)
(五)设计文件应采用简体中文;若同时使用中文、外文时,解释以中文为准
(二)设计文件(一)各专业设计说明书、相关专篇和工程造价估算
(二)总平面图和设计分析图,如:功能分析、交通分析、绿化分析、日照分析、分期建设等建筑设计图
(三)按照设计合同及建设单位要求提供或设计研究需要的建筑效果图和建筑模型
(三)设计说明(一)列出设计依据性文件、规划要求、基础资料及任务书要求
(二)总平面设计说明:突出表达总体构思、功能分区、交通组织、环境保护、竖向设计及建筑总体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三)建筑部分设计说明:突出表达平面功能布局、交通流线及出入口安全疏散措施、建筑单体、建筑群体的空间构成等建筑特征的简单描述
(四)当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时应说明相关性能;(五)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1:概念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地下: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面积㎡集中绿地率%绿地率%汽车停车位(辆)其中地上:(辆